美國法庭決定維持「無害海豚」標章標準 美國第九屆聯合上訴法庭,近來針對在美國爭論許久,有關販售標示「無害海豚」標章(dolphin-safe)的鮪魚議題賣屋做出相關裁決。美國聯邦法庭指出,美國政府附議放寬標章的標準,無異是討好外國漁民的非法行為。標示「無害海豚」標章的用意,乃為確保捕撈鮪魚的過信用卡代償程,絕無以網具圍捕海豚,更無導致海豚重傷或死亡之意圖的認證標章。海豚是需要呼吸空氣的哺乳動物,易於洩露行蹤,在大型圍網船爭相作業的1950年代酒店兼職末期,估計有超過60萬與鮪魚共游的海豚遭受波及而死亡,導致海豚數量急劇減少。美國國會遂在1990年頒布,若意識到海豚在網具周圍,仍蓄意捕撈的鮪魚燒烤,則不能標示「無害海豚」標章販售的規定。拉丁美洲官方害怕因此失去美國市場,遂不斷遊說假使外國船上的觀察員,未目擊海豚死亡或受傷所捕獲的鮪魚房屋買賣,即符合標示「無害海豚」標章之較寬鬆規定的提議,此舉亦獲美國商業部長的支持。地球島嶼協會(Earth Island Institute)指出,51個國家的鮪罐場,房屋貸款有超過九成皆遵循「無害海豚」標章的標準,乃與其他保育團體,提起對抗美國政府與拉丁美洲漁業界的訴訟。美國聯合上訴法庭,除了重申2001年的標章標買屋網準仍維持原案外,並指出美國對此議題的決策過程有嚴重瑕疵之外,其政治考量有遠大於危害海豚的科學報告之嫌。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(NOAA)則認為,美代償國鮪漁業長期致力於海豚的預防與保育計畫,更不吝在國際協定場合,扮演居中協調角色,成功大幅降低海豚遭到作業裝置捕獲率,故對此判決深表遺憾。(買屋摘譯自INFOFISH,2007/5)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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